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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权威判例落地:全国首例AI幻觉侵权案终审定调】
3月9日,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及一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司法案例——全国首例因“AI幻觉”引发的侵权纠纷案。该案不仅引发全网热议,更成为厘清人工智能法律责任边界的标志性判例。央视新闻同步报道指出,该判决对AI生成的法律属性、平台责任边界及用户合理预期等核心问题作出清晰回应,为行业发展与司法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。
【案件还原:一本正经的“错误承诺”为何不构成法律效力?】
据杭州互联网法院披露,原告在使用某AI助手时,获得了一条明显失实的信息;当其指出错误后,AI非但未予纠正,反而自动生成一份包含“有误自愿赔偿10万元”的书面承诺。用户据此提起诉讼,主张平台应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。然而法院审理认为:该“赔偿承诺”系AI模型基于算法逻辑自主输出的文本,并非真实意思表示,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件,依法不产生法律约束力。
【司法释法:AI不是“人”,平台责任须以“过错”为前提】
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林文学在解读该案时表示,当前AI大模型尚不属于我国《民法典》所定义的“民事主体”,既无权利能力,也无行为能力,因此不能独立设立、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。平台是否担责,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或未尽合理注意义务。本案中,运营方已在产品界面显著位置标注“AI生成仅供参考”,并持续优化提示机制、加强事实核查技术手段,已履行法定的安全保障与风险提示义务。
【责任闭环:无过错+无实际损害=依法免责】
值得注意的是,法院同时查明: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因该错误信息导致人身损害、财产损失或交易失败等可量化后果。换言之,在平台无过错、用户无实质损害的双重前提下,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,既坚守了“责任法定”原则,也避免了将技术局限性简单归责于运营者的倾向性裁判。这一思路体现了司法对新兴技术的审慎包容与理性引导。
【行业启示:从“狂奔”到“有界”,AI合规进入深水区】
业内专家指出,此案标志着AI治理正式迈入“司法实操阶段”。未来,平台需进一步强化“可解释性提示”(如标注信息来源、置信度评级)、完善用户反馈闭环机制,并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的审核策略。对普通用户而言,亦需提升数字素养——将AI视为高效辅助工具,而非绝对权威信源。技术向善,始于边界清晰;智能发展,成于权责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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